雅安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厂房建设项目_雅安黄金回收中心
雅安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厂房建设项目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1.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实施内容
2.伴生金属和二次资源利用与环境和谐
3.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实施内容
现状尾矿是目前我国产生量最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尾矿、有色金属尾矿、稀贵金属尾矿和非金属尾矿。2010 年,我国尾矿产生量约12.3 亿吨,其中主要为铁尾矿和铜尾矿,分别占到40%和20%左右。2010 年,尾矿综合利用量为1.72 亿吨,利用率约14%,利用途径主要有再选、生产建筑材料、回填、复垦等。受资源品位低、利用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利用技术缺乏等问题制约,目前尾矿仍以堆存为主,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目标到2015 年,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3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展铁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钨矿、锡矿、锑矿等尾矿再选、生产建材等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动有色金属尾矿资源的高效利用技术发展和工程示范。攻克铁尾矿伴生多金属及有色金属尾矿中残余有用组分的高效提取、非金属矿物高值利用、低成本高效胶结填充等一批尾矿综合利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成套装备。完善尾矿整体利用技术的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在资源枯竭矿区重点鼓励尾矿回填和尾矿库复垦。
重点工程
1.在重点地区建设10 个技术成熟、工艺装备先进的尾矿提取有价元素示范基地;
2.建设若干尾矿整体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支持一批技术创新工程及产业化推广。 现状
煤矸石是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占当年煤炭产量的18%左右。2010 年,我国煤矸石产生量约5.94亿吨,综合利用率约61.4%,年利用煤矸石近3.65 亿吨,主要利用方式为煤矸石发电、生产建材产品、筑基铺路、土地复垦、塌陷区治理和井下充填换煤等,煤矸石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实现了矸石不升井、不占地。目前,受运输、市场环境、发电装机容量限制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仍不高,相关优
惠政策在个别地区难以得到落实。
目标
到2015 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9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在大中型矿区,稳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扩大煤矸石制砖、水泥等新型建材和筑基铺路的利用规模。探索煤矸石生产增白和超细高岭土、膨润土、聚合氧化铝、陶粒、无机复合肥、特种硅铝铁合金等高附加值利用途径。加大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力度。鼓励引导大型矿业集团研发适合不同地质条件和矿井开拓方式的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并推广应用。
重点工程
1.在有条件的矿区建设4-5 个煤矸石生产铝、硅系精细化工产品,增白和超细高岭土、无机复合肥等示范基地;
2.建设15-20 个煤矸石生产砖、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示范基地;
3.在稀缺煤种矿区及资源枯竭矿区,扶持建设一批煤矸石井下充填绿色开采示范工程项目。 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燃煤电厂快速发展,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2010 年产生量达到4.8 亿吨,利用量达到3.26 亿吨,综合利用率约68%,主要利用方式有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和筑路回填、提取矿物高值化利用等,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成功并逐步产业化,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粉煤灰“以用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但从整体看,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中西部电力输出省份受市场和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偏低。
目标
到2015 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6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东部地区继续巩固现有成效,中西部地区扩大利用规模和水平。
主要任务
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提高粉煤灰利用附加值,开发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提升粉煤灰规模化利用能力。继续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及其制品、陶粒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大幅提高利用量和利用比例。有序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其配套项目建设。推动煤电基地将粉煤灰用于煤矿井下防治煤自燃、防治水患安全工程,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
重点工程
1.建设5-6 个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基地,形成若干煤-电-建材梯级利用产业集群;
2.支持技术先进、经济实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利用粉煤灰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轻质墙板、陶粒等新型建材项目;
3.有序推进内蒙古、山西等地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3-4 条技术先进、副产物处理能力相配套的生产线;
4.扶持50 家粉煤灰专业化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现状
工业副产石膏包括脱硫石膏、磷石膏、氟石膏、钛石膏、盐石膏等,2010 年产生量约1.37 亿吨,其中脱硫石膏5200 多万吨,磷石膏约6000 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69%和20%左右,主要利用途径是用作水泥缓凝剂和用于生产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等石膏建材。随着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的逐年增加,品质不稳定、标准体系不完善、关键技术缺乏、地区差异较大等因素成为影响其利用的主要障碍。
目标
到2015 年,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脱硫石膏、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3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2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大力推进大掺量利用工业副产石膏技术产业化,鼓励水泥企业改造现有给料系统,推广脱硫石膏、磷石膏用作水泥缓凝剂以及生产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商品砂浆等新型建筑材料。
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开发混凝土复合材料,开展化学法处理磷石膏的技术攻关,推进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磷石膏制硫铵、碳酸钙等先进技术产业化。推动工业副产石膏制备高强石膏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快工业副产石膏及相关产品和应用标准的制修订。积极探索农业领域应用,加快利用工业副产石膏改良盐碱地技术研究。
重点工程
1.在全国建设20-30 个脱硫石膏、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基地;
2.建设一批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直接用作水泥缓凝剂示范项目;
3. 在贵州、云南、湖北、四川等磷石膏产生量集中地区建设4-5 个磷石膏化学法综合利用基地。
4.在宁夏、甘肃、云南、吉林等地建设4-5 个脱硫石膏、磷石膏改良土壤试点示范项目;
5.组织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 现状
冶炼渣主要包括钢铁冶金渣和有色金属冶金渣两大类。2010年,我国冶炼渣产生量约为3.15 亿吨,其中钢渣0.8 亿吨、铁渣1.9 亿吨、赤泥3000 万吨、铜渣850 万吨、铅锌渣430 万吨。目前,主要利用途径有再选回收有价元素、生产渣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建筑和道路材料等,综合利用率约55%,利用量约为1.74亿吨,由于资金投入和技术装备滞后等问题,利用率仍然偏低。
目标
到2015 年,冶炼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4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鼓励钢厂推广应用钢渣“零排放”技术。推动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加大钢渣处理、渣钢提纯磁选等先进技术研发力度,突破制约冶炼渣利用的技术瓶颈,重点解决赤泥综合利用等技术难题。大力发展钢渣余热自解稳定化处理,提高金属回收率,推广生产钢铁渣复合粉作水泥和混凝土掺合料,鼓励有色金属冶炼渣在生产建筑、道路材料方面的利用。加快制定冶炼渣综合利用的技术、产品和应用标准,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市场。
重点工程
1.在重点地区建设10 个冶炼渣提取有价元素联产新型建材示范基地;
2.建设一批钢渣预处理和“零排放”示范项目;
3.建设10 个利用高炉渣、钢渣复合粉生产水泥和混凝土掺合料示范项目;
4.建设一批赤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现状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镇房屋年竣工面积约15亿平方米,城镇改造扩建所产生的建筑废物数量巨大,2010 年,建筑废物产生量约为8 亿吨。由于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缓慢、激励政策措施不配套、产品和应用标准缺失等原因,导致资源化利用水平很低,仅有少量用作生产再生建筑骨料制备建材等,基本以填埋和堆放为主,大量占用土地,给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目标
到2015 年,全国大中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提高到3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新增4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推进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并应用于道路基层、建筑基层,生产路面透水砖、再生混凝土、市政设施制品等建材产品。鼓励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工程化应用,重点研发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以及建筑废物破碎、分选、分类装备,推动建筑废物收集、清运、分拣、利用、市场推广的回收利用一体化及规模化发展。完善建筑废物及其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扩大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规模。
重点工程
1.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5-10 个百万吨以上的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及资源化产品示范基地;
2.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5-10 个建筑废物综合利用装备生产线示范项目。 现状
我国农作物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2010 年秸秆可收集量约为7 亿吨,综合利用率70.6%,其中十三个粮食主产区约为5 亿吨,约占全国总量的73%。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多元利用的格局,相关利用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秸秆资源化程度低,综合利用企业规模小,缺乏骨干企业带动,产业化发展缓慢。
目标
到201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形成6000 万吨的年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进一步扩大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规模,开展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型农业示范,继续推广企业加农户的基料化利用经营模式。科学利用秸秆制桨造纸,积极发展秸秆生产板材、木塑和制作工艺品等代木产品。积极发展秸秆沼气工程、有序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开发适合农户应用的小型化、简单化装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重点工程
1.在十三个粮食主产省建设千个年利用万吨以上的秸秆循环农业生态工程;
2.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秸秆纤维乙醇关键技术研发;
3.建立若干木塑产业示范基地,扶持4-5 家秸秆人造板、木塑装备生产企业,100-150 家秸秆人造板、木塑生产企业;
4.在棉花主产区组织开展棉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建设;
5.依托现有造纸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秸秆清洁制浆项目示范。
伴生金属和二次资源利用与环境和谐
(七)分区域推进超标农用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加强对超标农用地所属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发现食用农产品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集中的乡镇要制定实施超标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要加强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管控区域,相关乡镇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农业局牵头,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环城委、林业局、水务局等参与)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八)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固废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与评估。自2018年起,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与评估,调查评估结果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各镇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国土局牵头,环城委、工科局、住建局等参与)
(九)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才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固废处理等重点行业开展企业调查,编制重点监管行业历史搬迁企业用地清单。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局、住建局牵头,环城委、工科局、水务局参与)
(十)落实监管责任。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改变权属或用地属性前需由具备场地评估资质的调查单位出具的调查报告以及由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生态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局、环城委、住建局负责)
四、落实?多规合一?空间布局,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一)落实?多规合一?空间布局。按照《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关于定安县的空间布局和划定的土壤环境功能区,并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全县土壤功能定位和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等建设项目布局,全县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逐步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住建局、畜牧局牵头,发改委、国土局、工科局、农业局、商务局、环城委、水务局、林业局等参与)
(十二)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环城委牵头,工科局参与)
(十三)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列出待开发土地清单并定期更新,并报环城委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和县环城委;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责任单位需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价,不符合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发为建设用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城委、国土局牵头,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四)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开展历史尾矿库排查,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环城委、安监局牵头,工科局、国土局等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新增项目,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量要与2013年持平。加强对电子产品废品回收、汽车及电动车回收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或个人做好拆除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三无?企业或个人,防治电子产品及废旧电动车回收处理造成土壤污染。(环城委、工科局牵头,发改委参与)
加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督促企业制定大宗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并有序实施。建立完善废旧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废弃机动车船拆解、电子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活动。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完善自身危险废物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制定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及安全处置的计划。(工科局、商务局牵头,发改委、环城委、国土局参与)
(十五)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深耕深施,结合节水灌溉,减少肥料流失。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生物肥、缓释肥,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力争到2020年,全县化肥使用量减少20%,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农药,严格控制化学农药使用,到2020年,全县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直接或加工有机肥、沼气等方式还田,到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农业局牵头,发改委、环城委、住建局、水务局、农技中心等参与)
切实治理农业废弃物污染。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0.01mm以下的超薄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并注意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依托现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政府补贴、市场运营、自主运转的废弃农膜、喷滴灌带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废弃农膜、喷滴灌带回收利用网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废旧残膜回收治理率达28%,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率达50%,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喷滴灌带使用和回收量基本平衡。(农业局、农技中心牵头,发改委、环城委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治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建立畜禽粪便、沼液沼渣的监控体系,畜禽粪便、沼液沼渣中主要污染物无害化后方可利用,防止兽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加强对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污染治理,推广养殖小区模式,鼓励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选定区域建设有机肥加工中心。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编制出台《定安县养殖水域规划》,划定养殖禁止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逐步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养殖项目。推广应用养殖废水处理和循环水养殖技术,防止污染周边土壤。(畜牧局、渔业局牵头,发改委、环城委等参与)
(十六)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建立显著的分类标识,通过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鼓励将满足标准要求的堆肥产品用于园林绿化、土壤改良。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监管,防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风险。继续实施《海南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4-2018)》,对重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测和评估,控制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环城委牵头,发改委、农业局、工科局、财政局等参与)
建立?户分类减量-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广有机垃圾堆肥等技术,在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根据村庄所在区位、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等,确定污水处理标准,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或分散处理工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8年完成6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环城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
六、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十七)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城委牵头,国土局、住建局等参与)
(十八)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并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备案。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国土局、农业局、环城委牵头,住建局参与)
(十九)强化治理与修复监管。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城委牵头,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
(二十)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培育一批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龙头企业。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改局牵头,工科局、国土局、环城委、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参与)
七、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高科技支撑力度
(二十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方向的支持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科研基地,加快推进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工科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国土局、环城委、住建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二)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转化应用力度。加强科技成果应用,引进国内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先进技术。(工科局、环城委牵头,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
八、提高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
(二十三)明确土壤环境监管重点。监控农用地及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固废处理等重点监管行业的企业用地的土壤镉、汞、砷、铅、络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含量。(环城委牵头,工科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
(二十四)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划定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基层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编制《定安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部门联动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土壤污染紧急事件的管理权责。(环城委牵头,财政局、工科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等参与)
(二十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土壤监测能力建设,结合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提高定安县环境监测站土壤采样及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其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城委牵头,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六)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支持列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污染治理项目,对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财政局牵头,发改委、工科局、国土局、环城委、水务局、农业局等参与)
(二十七)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发改委、环城委牵头,财政局等参与)
(二十八)加强社会监督。县政府定期公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45?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牧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县政府和各镇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环城委、人民检察院牵头,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工科局、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九)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报道土壤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资源破坏等土壤污染案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土壤环境保护教育,全面推进大中小学生土壤环境保护教育,将土壤环境保护纳入干部、企业、社区教育培训体系。(环城委、宣传部、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文体局、粮食局、科协等参与)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县负总责、乡镇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县政府作为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城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
(三十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城委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环城委牵头,发改委、工科局、工科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三十二)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环境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自2017年起,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城委牵头,工科局等参与)
(三十三)严格评估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初对各镇、有关部门上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环城委、组织部牵头,审计局等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镇和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依据《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县委组织部、环城委牵头,监察局等参与)
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
王静纯余大良
( 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一、矿产资源的供求矛盾日渐突出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矿业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是矿山生产的命脉,我国矿业提供了 95% 以上的一次性能源和 80% 以上的工业原料。但矿产资源又是不能再生的耗竭性资源。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污染严重,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 45 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及世界人均的一半,居世界第 58 位[1],人均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占有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和美国的十分之一。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双重需要,对矿产资源的消费与需求日渐强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有色金属矿业蓬勃发展,产量和生产能力急剧增加,1990 年至今,10 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 12. 5% 以上,产量连续 6 年位居世界第一位。而同期 ( 20 世纪 90 年代至 2003 年) 的矿产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大幅度下降,资源的发现和补给乏力,矿产资源的供求矛盾日渐突出,大宗有色金属矿产品的缺口进一步加大。自 2000 年以来,我国进口铜、铅、锌精矿和氧化铝数量虽然有些波动,但总的趋势是增加,以弥补国家自产的不足。近年来部分有色金属矿产品进口概况见表 1、图 1。
表 1 2000 ~2007 年我国铜、铅、锌精矿和氧化铝进口总量 ( 万 t)
据冯君从 ( 2006) ,2005 年锌精矿进口数量的减少,是因为加工费用降低而增加了精锌的进口,达 39. 22 万 t,同比增长 63. 8% 。
据预测,至 2010 年,我国钴矿、镍矿和铜矿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铝土矿、铅矿和锑矿也将出现短缺。至 2020 年,除钼矿尚有充足保证外,其余矿种均不具有足够的资源储备。国家发展研究中心提出,因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个增长期已经到来,经济高增长阶段至少延续 10 ~15 年,整个周期将延续 25 ~30 年。
图 1 2000 ~2007 年我国进口铜、铅、锌精矿和氧化铝总量变化趋势图
显然,对矿产资源的快速消耗与强劲需求不可能在短期内缓解。矿产资源供应不足将使我国业已形成的有色金属矿业采选能力进一步下降,矿物原料供应将更趋紧张,直接威胁国家的安全和工业现代化的实现。国家已将 “完善重要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国家重要矿产品储备”列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以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 一) 伴生资源丰富,潜在价值可观
我国矿区综合矿产多,单一矿种少。据原地矿部对全国 600 余个大型矿区统计,含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利用矿产的矿区占统计矿区总数的 95% 以上。已开发利用的 140 余种矿产中,有 87 种是伴共生矿,占总数的 62% 。全国有色金属矿区,有 85% 以上是综合矿产。铅锌矿床伴共生矿产最多,可达 50 余种。经原地矿部概算,我国矿产资源的工业储量潜在价值约 91. 3 万亿元,共伴生有益组分的潜在价值占总价值的 37% ,约为 34 万亿元。
全国银储量的 90% 、金储量的 45% 、铂族金属储量的 73% 是以共伴生形式产出的。有色金属矿床是贵金属矿的重要来源。
国内、外有色金属矿床普遍含银。据统计,国外99 个有色金属矿床平均含 Ag 79. 2g/t;国内362 个有色金属矿床平均含 Ag 67. 5g/t。
铅锌矿床含银最高,据国外 35 个铅锌矿床统计,平均含 Ag 138. 8g/t,国内 153 个铅锌矿床统计,平均含 Ag 86. 7g/t。部分主要有色金属矿床银含量见表 2、图 2。
表 2 主要有色金属矿床伴共生银含量
图 2 主要有色金属矿床伴共生银含量对比图
从表 2 和图 2 可知,铅锌矿床和铅锌铜矿床是伴共生银的主要来源。
有色金属矿山矿产银占全国矿产白银的 97% 左右。充分研究和回收利用有色金属矿中伴共生的银资源,是我国白银增产的主要途径。
铂族矿产资源以伴生为主,大部分铂族矿产伴生在铜镍硫化物矿床中,单独的铂族矿床中铂族金属保有储量仅占铂族金属总储量的 27% 。我国独立铂族金属矿床主要有云南金宝山铂钯矿床和四川杨柳坪铂镍矿床。甘肃金川硫化物铜镍矿区保有铂族金属储量占全国铂族金属保有储量的 57% ,达到超大型规模。
稀散金属大部分以共伴生产出,见表 3。
表 3 我国稀散金属在有色金属矿床中的分布
表 3 显示,我国镉矿、铊矿资源的 90% 伴生在铅锌矿床中; 世界上仅发现极个别的独立锗矿床,伴生在铅锌矿床中的锗矿储量占总储量的 70% ; 铼矿资源的 80% 伴生在钼矿床和铜钼矿床中; 硒矿、碲矿储量的三分之二伴生在铜镍矿床和多金属矿床中。镓矿储量的一半分布于铝土矿中; 伴生在铅锌矿床中的铟矿储量超过总储量的 50% 。
上述可知,绝大部分稀散金属和贵金属矿产资源伴共生在有色金属矿床中。随着现代高科技工业的发展,稀散和贵金属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更加重要,将对矿山矿产品的拓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 二) 加强伴生组分研究,挖掘矿产资源潜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总体实力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的矿业技术与工业发达国家比较仍存在明显差距,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低于国外工业化国家 20个百分点,得到回收的伴生金属不足三分之一。究其原因,既有矿业监管不力,滥采乱挖的影响,也有多年条块分割式管理形成的后遗症,还有工业化进程快矿山数量猛增而生产技术良莠不齐。粗放式的增产方式致使相当数量的矿山主金属回收率低,伴生组分流失严重,资源消耗大,浪费多。据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调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产值增长 10 余倍,而矿产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 40 多倍。以矿产资源高消耗的沉重代价支持经济增长是难以持久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倡导矿产综合回收利用已近 20 年,矿山开发中重主 ( 金属)轻副 ( 共伴生金属) 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量有价矿产未被回收,许多有价金属与非金属作为废弃物丢弃,或随尾矿流失,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开发的仅占 1/3。据悉,每年流失在金属矿山尾矿中的黄金就达 20 ~ 30t,个别矿山八九十年代以前的部分老尾矿中金、银含量高达 0. 58g/t ( 某矽卡岩型铜矿) 与 72. 2g/t ( 某层控型铅锌矿) 。估计积存在尾矿中有价物质的潜在价值达 5 万亿元[1]。
近年来,铜的湿法冶金的生产应用、生物冶金及真空冶金技术的研发,使贫铜矿石、含铜废石、铜尾矿、含铜废水得以回收和二次利用,其铜产量约占全球矿产铜的 1/4[4],显现了极为可观的巨大资源潜力,已成为呆滞资源开发与环境和谐的成功范例,在我国德兴铜矿、紫金铜金矿的实践中,彰显出资源利用、经济效益与环境友好的多重效果。显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挖掘矿产资源潜力,向资源要效益,是节约资源、遏制浪费和减轻环境压力的最有效途径。
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发挥矿山总体资源优势,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力度,提高有用组分综合回收和总体利用水平,已成为矿产资源安全供应,矿山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手段,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进程,是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有色金属矿山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要举措。
三、推动金属二次资源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有色金属再生资源———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方面。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速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进程,可有效缓解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矿山生产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矿产资源消费水平的提高,再生金属的种类和积存量也不断增加,世界再生金属产量见表 4。
表 4 世界 2000 ~2005 年再生铜、铅、铝产量 ( 万 t)
从 2000 ~2005 年,世界再生铝产量变化不够明显,废铜回收量和再生精炼铅产量不同年度有所波动,总的趋势是有所增长。
目前,再生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已成为世界工业发达国家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标志,再生金属资源回收量占原生矿产量的比率不断提高,特别是美国、日本、德国等矿业发达国家,再生金属产量已经超过了原生金属产量,见表 5。
表 5 世界工业发达国家再生铜、铝、铅产量占原生产量的比率 ( % )
(据有色金属工业信息中心,《有色金属统计》)
我国近年来的再生铝、铜、铅、锌产量列于表 6 中。
表 6 中国 2000 ~2007 年再生铝、铜、铅、锌产量 ( 万 t)
( 据《有色金属工业年鉴》、《世界有色金属》,2001 ~ 2005; * 据文献[4]; **据文献[5])
我国废杂铜回收量约占精炼铜产量的 20% ~ 40% ; 废杂铝回收量小于电解铝产量的10% ; 废杂铅回收量约占精炼铅产量的 18% ~ 28% ; 废杂锌的产量约占锌锭产量的 2% ~4% 。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已成为传统,但缺乏高新技术支持,尚未形成产业化规模和集约化管理。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 10 种有色金属产量仅 1. 17 万 t,再生金属产量 0. 16 万 t,占总产量的 12. 03%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再生金属产量不断增高,2007 年,我国回收废金属 227. 5 万 t,同比增长 10. 1%[5]。自 2000 年以来,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 10 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比率在 8. 33% ~ 12. 61% ,仍然低于世界矿业发达国家的水平,见图 3。
图 3 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及占 10 种有色金属总产量比率柱状图
目前,我国有色金属回收企业已有 5000 余家,但再生资源产业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还不强,集约化程度低,多数小而分散,技术承载量不高,技术装备比较落后,再生金属回收率低,能耗大,对环境有负面影响。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的再生资源产业为缓解国家矿产资源紧缺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产业,是有效推动循环经济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技术创新能力,切实推进伴生矿产及二次资源综合利用进程,推动再生金属产业向生产集约化、技术集成化方向的迈进,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一套相关的扶持和倾斜政策,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参 考 文 献
[1] 曾绍金 . 矿产、数据与环境 [M] . 北京: 地质出版社,2001,123 ~149
[2] 马茁卉 . 我国铅锌资源现状及发展政策 [J] . 西部资源,2008,( 2)
[3] 马伟东 . 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安全现状及对策 [J] . 矿冶工程,2008,( 3)
[4] 曹异生 . 中国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及前景展望 [J] . 中国金属通报,2006,( 16) : 7 ~10
[5] 李一夫 . 中国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利用 [J] . 矿冶,2007,( 1)
[6]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编辑委员会 . 有色金属工业年鉴 [G],20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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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 世界有色金属 [J],2005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快,我国进入资源消耗快速增长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离不开资源的保障,而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和破坏浪费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如何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研究考虑的一道课题。一、矿产资源保护与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从古至今,矿产资源一直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近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更远胜以往。我国既是一个资源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资源消费大国。矿产资源的开发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料,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基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一个经济和资源大国,我国一年石油消费约3亿吨,煤炭消费约21亿吨,钢材消费约4亿吨,水泥消费约10亿吨,各种矿产品的消耗量超过70亿吨。虽然我们从国外进口了一些原油、铁矿砂、铜矿石、氧化铝,但大部分矿产资源还是要立足国内供应。近几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带动下,矿业市场由冷变热,矿产资源开发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一些紧缺矿种供不应求,部分矿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二是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在部分地区日趋严重。特别是一些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数量过多、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薄弱等,直接影响着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三是资源面临严重短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和回收率严重偏低;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模式并没有改变,而资源消耗却迅速增长,对国外资源和矿产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明显加大,矿产资源粗放型开发与可采资源储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重要矿产资源供应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凸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1949~2000 年底仅我国矿山产出的各种废石就达162.3 亿吨,压占、破坏土地64.3 万公顷;矿山累计产出各类尾矿50 亿吨,压占土地约3.7万公顷;目前矿山每年新增排放固体废弃物约3 亿吨,而平均利用率只有8.2%。加之大量矿山废水、废气的排放,各种次生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矿山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就巩义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矿区总面积172.879 平方千米,其中尾矿、矿渣压占预计4000 余亩,露天采场正在采掘面积预计7000 余亩,已废弃矿山挖损荒山、土地约1.7万余亩,在占用和挖损的土地中目前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区面积约1.5 万余亩,主要分布在全市的10个镇,对当地的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很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去那种“有水快流”、放任开采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严峻的形势,惨痛的教训,矿业经济如何发展,已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的时候,循环经济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必然模式。
二、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首先,要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05]28 号文件,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矿业违法行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推动我国矿业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得到综合利用的新路子。其次,要抓住6个关键:一是充分利用资源,节约使用资源。在开发的同时,要用各种办法节约使用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这样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我省这样的省份,本身的工业发展迅速,煤炭、氧化铝、钢铁等行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资源开发应该注重整合、节约使用,在节约中降低成本,减少能耗,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随着采选技术提高,我国资源利用范围不断扩大。超低品位铝土矿、煤矸石以及磁铁矿等资源逐步得到有效利用,这对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二是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工业。像我市这样的资源现状,应该积极发展依托煤炭、铝土矿、石灰岩为产业链条的耐材、铝电、水泥等精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整顿和规范,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的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同时,采取措施,强力推动。把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管,建立健全维护矿业秩序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矿业秩序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四是完善制度,保障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矿业权管理、规范资源出让制度,严格矿产品市场准入;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勘查和宏观调控力度;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矿山生态恢复保障机制;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五是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各类矿山,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加强对小矿山的改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加大优势矿产的开发力度,优化能源开发利用结构。对重要矿产实行总量控制。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水平。六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优势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实施资源整合,减少小矿的同时,积极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接替区和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的要求,科学划定各类矿产资源规划区,完善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协调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布局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合理划定项目区块,科学设置矿业权,促进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第三,要建立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科学地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有计划地推进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严格按照规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规划编制资质管理。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的协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从根本上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布局、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三、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实现矿产资源最大效益的必然要求
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普遍要求,他对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具有重大意义。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当前形势下更具有发展循环利用的优势。回顾我国矿业传统经济对资源的高开采、低利用和高排放所造成的资源严重浪费和环境极度恶化的后果,吸取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我国矿业已迫切需要改革,具有发展循环经济,摆脱低效、高耗、重污染经营的强烈愿望;同时,我国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物、生产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矿坑水、废水、废气以及因开采受损的土地、生态环境都存在着可观的经济价值,具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巨大潜力;此外,我国矿山日益恶化的环境也急需通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得到显著改观。很显然,通过实施循环经济,矿业产业链每延伸一步,矿产资源加工转化带来的附加值就会增加,并相应减少“三废”排放,从而为矿山企业和社会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和积极作用。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矿业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就是矿产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这里所说的矿产资源既包括原生矿,也包括各类矿山的低品位矿、共半生矿和排放的尾矿、矿渣、废水等二次资源以及环境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是坚持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还是只注重后期治理,这是传统矿业开发和循环矿业经济发展的根本区别。我国矿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共伴生矿产资源多,单一优势矿种少,正是由于矿产资源的这个特点,才决定了其综合利用的重要价值。因此,目前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实施矿业循环经济的主导方面,就是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源头上切实搞好资源的综合利用。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与措施,遵循源头控制与后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尾矿、矿渣、废水的高效回收再利用活动,使我国矿业真正步入循环经济的轨道。
二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一方面,由于多年来我国矿业的粗放型发展,加之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落后,大量共伴生矿产资源未能合理回收利用,我国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率一直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据专家分析,我国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率平均不超过50%,综合利用率只有20%,与先进国家差距甚大,有价资源进入废石和尾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中,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大量固体废弃物还压占土地、破坏环境,甚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这一切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矿山实施循环经济就必须把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放在重要地位。解决这些长期遗留下来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和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矿产资源的日益减少或枯竭,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加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工农业生产的材料来源也将从矿山、森林等转向各种废弃物。因此,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将是实施矿业循环经济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方面,前景广阔。
三是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实施矿业循环经济,无论是原生的矿产资源还是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都必须遵循生物群落的循环原理,建立循环产业链,并综合运用“3R”原则,进行产业化生产。对于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已毋庸置疑,但矿山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问题人们则尚存疑惑。从长远眼光看,包括矿山二次资源在内的一切废弃物终将会成为工业的材料来源,其综合回收利用也必将走产业化道路。就目前来说,矿山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不仅必要,而且也是可行的。例如,巩义市的煤、电、铝产业链的循环发展,每年煤矿产出的原煤直接供应电厂发电,电厂所发的电直接供给氧化铝厂,而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又供给新型墙砖厂用于免烧砖生产。为了解决煤矿排放的煤矸石再利用问题,该市于2003年投资1.5亿元建设了2×2.5万千瓦的煤矸石电厂,利用煤矸石作为低热值燃料发电,为巩义市的经济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开辟了道路。目前,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正在探索实施。
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有待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绿色工业是支持循环经济的技术平台,我国矿业为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经验教训也是深刻的、惨痛的,尤其是我们现在不得不花费巨额资金来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情愿地走上“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应加强矿区生态地质环境整治。矿山环境的治理,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存在两个领域:其一是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治理,通常由国家或政府承担;其二是现有的生产矿山的环境保护与恢复,要求矿山在经营活动中自始至终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施绿色矿山工程,建设开发矿山公园,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以巩义市为例:2004年至今,巩义市政府针对矿山开采后造成的地面塌陷、矿区植被、土地破坏等现状,一方面拿出200余万资金,对铝土矿区内的部分废弃矿区、塌陷矿坑和砖瓦窑厂进行治理,先后恢复植被694.5亩,恢复耕地1289.8亩,栽种树苗13万棵,改善了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环境与灾害治理项目申报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申报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3个,争取省财政两权价款专项资金610万元,对大峪沟矿务局、新中矿业集团、中铝小关矿山的采空塌陷区、废弃矿区采坑先后进行了治理,现已治理塌陷区面积70.80公顷,平整恢复耕种面积1062.15 亩。同时,还主动申报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扩大禁采区面积,消减小矿山数量,极大地改善了矿区生态地质环境。其次,应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理念。在这方面一是加强基本国情、国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在规划、计划、产品设计等源头上贯彻节约集约理念,引导全社会在生产、使用、消费环节大力节约土地、矿产等资源。转变以粗放利用资源为代价的增长方式,逐步形成与节约型社会相协调的资源利用模式。二是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法律法规。以矿山的各类废石(包括煤矸石)、尾矿、矿坑水、生产废水或废液、废气、占损的土地、受干扰或破坏的生态环境等二次资源的综合开发、回收与利用为重点,研究提出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适时修改税费征收标准,通过税收、财政支持、价格调节、技术推广等措施,鼓励企业开发尾矿与难动用储量、贫矿、难选冶矿、多金属共伴生矿等闲置资源。三是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逐步把资源节约、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和完善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全面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制度,抓紧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公报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计制度。第三,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一是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充分查明各种可供工业利用的矿产。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在技术条件和经济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重点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和紧缺矿产的综合利用。二是加强尾矿资源调查评价,实现整体利用技术的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加大矿山尾矿在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复垦回填中的应用力度。加快新技术开发和工业试验,促进贫矿资源选冶和新产品开发应用。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利用尾矿、贫矿资源的投融资新体制和经营管理新机制。三是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扶持和引导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着力发展重点矿产资源技术经济评价及信息化,推进中低品位矿产、共伴生矿、非金属矿产的合理利用、综合利用,研究复杂难处理贵金属提取、稀有多金属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稀土金属矿产综合利用、矿物加工新设备和矿山尾矿资源化等技术。提高矿产资源选冶综合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盘活一批闲置资源储量,增加矿物原料供应量。第四,开展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试点推广。一是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社会宣传,以提高全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提高对保护环境、美化环境、实现零排放和低排放意义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二是以立法的方式推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和范例,制定管理政策和奖励惩罚政策,促进我国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在重点矿山、矿业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探索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有效模式。重点开展国家紧缺矿产以及煤炭与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程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促进矿业企业和矿山尽其所能,改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加大自主创新,逐步达到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零排放,最终实现矿业经济的循环发展。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推行矿业循环经济发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迫在眉睫,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矿业循环经济发展这一课题做好,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实现矿产资源的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
导语: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建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处理替代技术,加快试点工作,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1 主要问题分析
2003年,我国660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5亿t,每年以约4%的速度增长。按各地上报的数据统计,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1%。但是,根据对255个城市的38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的调查分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达标率约25%,考虑运行管理等因素,实际的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垃圾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尤其是农民)的问题非常突出。
近年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城市垃圾处理得到支持,一批国债项目相继建设。同时,通过推进市场化改革,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但是,总体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并不明朗,真正适合国情的技术路线尚未形成,一些倾向性问题已经显现,并将可能影响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1.1填埋处理比例过大
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要求。目前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超过85%,问题也最突出。一是消耗大量土地资源,不少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填埋场;二是产生大量渗沥液,大部分垃圾场存在渗沥液污染问题;三是填埋气体污染大气,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能够对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不足3%;四是大部分可回收资源一埋了之,不能再生利用。调查还表明,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填埋场,投资并不如想象的节省。1座日处理垃圾1 000t的填埋场(20a使用期,服务人口约100万人),需投资2亿-3亿元,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含投资成本)达60-80元。
1.2焚烧处理发展迅猛
一些项目存在隐患和风险。垃圾焚烧发电是欧美国家和日本采用的主要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有约5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近百个垃圾焚烧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之中,仅东莞市就计划建设10多座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和热能利用方面有一定优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冷静分析一些倾向性的问题。一是投资和运行成本高。日处理1 000t垃圾工程投资4亿-6亿元,平均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超过1SO元;二是依赖于较高的上网电价。燃煤火力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约0.3元,而垃圾发电的上网电价一般超过0.5元。为追逐发电收益,一些企业过量加煤,实际演变成?小火电?项目;三是焚烧产生的飞灰未作妥善处置。按照环保要求,飞灰由于含有超量有毒有害物质,应按危险废物处置,处置成本高达1 S00元/t左右,即每吨垃圾处理成本要增加数十元到上百元。这一费用大部分被忽视。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污染问题依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生活垃圾的发热量低,约为发达国家的1/3,并不适合焚烧。垃圾加煤焚烧是无奈之举,煤的热利用效率约为常规锅炉燃煤的1/2,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1.3生物堆肥技术良莠不齐
一批国债项目成?垃圾项目?。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有较长时期,但效果不好。突出问题是,垃圾分选效率低、肥料质量差、没有市场销路。最近查处的四川、安徽一批垃圾处理项目,绝大部分采用机械分选和生物堆肥技术,均不能正常运行。主要原因,一是某些部门决策失误,监管不力;二是设计思路错误,技术不成熟,设备粗制滥造或盲目引进。
2 思路的调整
2.1对生活垃圾特性的再认识
我国生活垃圾的主要特性不同于发达国家。第一,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高,一般为55%-65%,一些南方城市在夏季高达70%,而西方国家一般为30%?35%。第二,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和餐饮等有机废物比例大,为45%?55%,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第三,我国生活垃圾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尽管近年来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但收效甚微。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处理的都是混合原生垃圾。而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在60%以上,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超过80%。
我国生活垃圾的这些特性,使我们面临的问题比发达国家更加棘手。一是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沥液量大,污染物浓度高;二是生活垃圾发热量低,大部分不宜直接焚烧;三是混合垃圾具有?黏稠?性,难以进行机械化分选,资源回收率低,堆肥质量差。多年来,我们十分注重借鉴或引进国外的技术和设备,但是,实践表明,国外的技术和设备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当务之急,要进一步认识我国生活垃圾的特性和产生的影响,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开发适合国情的技术和设备。
2.2对技术路线的反思
多年来,我们的技术研究和资金投入着重在两方面,一是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改造和国产化,使之适用于中国垃圾处理;二是强化末端污染的治理,使之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
在填埋处理中,为了防止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我们采用了国际流行的人工防渗措施,就如三峡库区那些贫困地区,也普遍采用了土工布加高密度膜的防渗结构;为净化渗沥液,一些地区引进了昂贵的?反渗透?技术设备,处理每吨污水的投资近10万元,运行成本达数十元。在焚烧处理方面,我们多年研究低发热量垃圾的'适应性问题,但不可能改变燃烧科学的一些基本规律,燃烧的效率低和费用高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焚烧污染严重,目前采取了国际先进的治理技术,烟气处理的投资几乎和焚烧主体相当。在生物堆肥方面,一些城市引进了美国、德国等机械设备,但依然解决不了生活垃圾的分选问题。
借鉴国外经验和加强污染治理,原则上都是正确的,但面对实践中的问题,要反思:一是让国外的技术来适应中国的垃圾,还是使中国的垃圾去适应这些技术?二是一味强调污染的末端治理,还是从源头去控制和减少污染的产生?在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调整技术路线的建议:
首先,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适宜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改善垃圾特性,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物创造条件;第二,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昆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第三,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优势互补;第四,审慎发展混合垃圾焚烧技术,加强技术经济的综合评估;第五,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消耗。
2.3关于资源回收利用
一般认为,我国庞大的?拾荒大军?基本解决了垃圾中资源回收问题,在最终处理过程中,可直接回收的废物寥寥无几,主要通过焚烧发电进行资源利用。但是,调查表明,在生活垃圾最终处理环节,可以直接回收的废物超过20%,其中塑料和橡胶占6%-9%,纸类4%-6%,还包括一定量的织物、金属和玻璃等。这些可回收物资一烧了之,不仅利用效率低,还造成严重的烟气污染。实践证明,只要解决了机械分选和筛分技术,垃圾中的可用资源绝大部分能够直接回收,同时可生产约占垃圾总量8%的高质量基肥,可以首先用于城市绿化和林业。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垃圾资源的直接回收利用,着力把生活垃圾处理发展为资源再生产业。
3 示范工程的启示
1996年以来,美商国际集团(以下简称?美商?)考察了国内200多个城市,对生活垃圾的特性进行了深入研究。1998年?美商?在大庆市建设了第一座资源化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同样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从美国引进的设备成为一堆废铁),但是开始探索出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处理思路和工艺。2002年,上海浦东新区经过多方考察和严格论证,确定由?美商?投资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处理1 000t生活垃圾。2003年5月,项目建成并投人试运行。该项目的新思路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起建设部的高度关注,先后8次派人进行调研,并组织专家跟踪调查。2004年2月,建设部城建司召开现场会,进一步考察和研讨,专家评价认为:该项目针对中国垃圾的特点,采取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充分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供了大规模工程的实践经验,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04年4月,该项目被列入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这一项目的主要特点和效益概括如下:
3.1高效的生物预处理技术
通过仓式好氧发酵,首先实现垃圾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水分由60%-80%减少到约35%,挥发性有机物降解50%左右,总质量减少约40%。垃圾特性改善,利于机械分选和后续处理。
3.2先进的机械分选设备
全套国产化设备,对垃圾中可用资源的回收率超过90%,包括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电池、打火机等。同时,实现垃圾的自动分类。
3.3适用的分类处置技术
有机物二次发酵,精制堆肥,产生量约为垃圾总量的8%;竹木纸织类焚烧,热能利用;残余物填埋,最大程度地实现减量化(不超过垃圾总量的20%)。
3.4合理的?三废?治理方式
垃圾的水分主要通过水气蒸发去除,少量渗沥液回用于二次堆肥发酵;有机物通过生化堆肥,化害为利;焚烧以?柴火?为主,烟气污染减少;残渣填埋尽可能减量化、无机化和低水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采用生物除臭技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
作为市场化运作项目,?美商?的建设投资近2亿元,并承担全部运行责任和费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上海市浦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派驻监管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每吨50元。这一成本,相当于焚烧处理的1/4,甚至低于填埋处理的费用。当然,投资者也有自己的盈利模式,据了解,通过卖?废品?每吨垃圾可收益30多元,每吨有机基肥还能卖出200元左右。
?美商?示范工程给了我们重要启示:一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模式可以实现;二是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市场机制能够建立。
4 建议措施
4.1加强垃圾预处理技术的科学研究
通过生物预处理,实现水分和有机物的减量,改善生活垃圾特性,将对后续的焚烧、填埋等都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我们对北京顺义垃圾焚烧厂的初步测试,生活垃圾经过简单生物发酵和筛分后,减量近50%,发热量提高约2.5倍,具有显着的技术经济效益。
4.2加大垃圾分选设备的开发力度
?美商?经验证明,生物预处理将为机械分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有针对性地改善分选设备的性能也很关键。建议国家安排适当的扶持资金,支持国产分选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废品?加工和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发展规范化、规模化的资源再生产业,逐步解决?拾荒大军?的问题。
4.3鼓励使用再生有机肥
城市政府要制定政策,对于符合标准的垃圾堆肥,鼓励在城市绿化和林业方面优先使用,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
4.4在实践验证的基础上,调整并完善技术政策
提倡对生活垃圾进行生物预处理,重点削减垃圾中的水分和有机物,为后续处理和减少污染创造条件;强化垃圾的机械分选,提高混合垃圾分拣和分类效率;合理选用分类处置技术,大力发展垃圾处理资源再生产业,逐步限制混合垃圾直接填埋,注重源头控制污染,减少土地资源消耗。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民建中央提案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
各城市结合实情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使垃圾处理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同时,探索完善垃圾收费价格调整机制,坚持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强化政府主导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加强监管和整治,明确用焚烧、资源化处理等新技术逐步替代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尽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系统和厨余垃圾专业收运系统,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处理。
此外,还建议加快垃圾分类试点,培养居民环境意识。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纳入学校德育课程,增强学生分类意识。从居民家庭入手,免费提供不同种类垃圾袋,让居民按照规定种类投放垃圾。在小区、居民点,设置标识明显、数量足够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加强媒体宣传,投放与城市生活垃圾有关的公益广告,提高社会关注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3.1拓宽投资或融资渠道,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垃圾处理产业,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这是改变目前我国垃圾产生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率低的关键所在。
3.2尽快编制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优化设施结构和布局,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居民的生存环境。
3.3加强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切实改变目前垃圾处理场脏、乱、差,管理水平低下的现状。
3.4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监测。严格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废水、废气等各类环保处理设施以及渗滤液、地下水、无组织排放废气等的监督监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测方法、 监测手段,健全监测体系。
3.5 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
我国目前有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应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城市垃圾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和要求,但仍需制订其他配套法规和专门法规落实细化[37],例如,关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还没有制订一部相关的法规予以规范和指导;对于废旧电池等危险废弃物,也亟需制订专门的管理法规条例。
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制订和完善具体的地方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和标准,使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加强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行为。此外,地方政府还要重视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检查督促工作,制订一定的奖惩制度。在针对生活垃圾开展的管理工作中采取奖惩并举、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2010 年,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并向市民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广州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明确提出将为垃圾分类实施制定出处罚条款,处罚金额视违反情况从 500元至。
好了,今天关于“雅安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厂房建设项目”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雅安贵金属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配套厂房建设项目”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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